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金属塑料制品、硅胶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金属塑料制品、硅胶制品生产项目一期
2、建设地点: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兴平五路南边、赤城七路西边车间1-2
******有限公司
4、公示期:20个工作日(2024年3月27日~2024年4月25日)
5、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章主耀
联系电话:******
通讯地址: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兴平五路南边、赤城七路西边车间1-2
公示期间,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,请******有限公司,该项目验收材料详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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